前幾天剛好在網上追了一個post,是一個FB的社區專頁。
有人在專頁上徵洗衣機,然後被一大堆人留言攻擊。
首先,沒有看到原po有「免費」或者「送贈」的字眼,「徵」可作「徵求」,應該就只是問人「有沒有」或者解作「我想找」(洗衣機)。就是有人「放」的時候,可以跟放機者購買的意思。
是的,就是開始有興趣看著人的黑暗面,所以我開始追下去。
這是真實版的黑鏡!!!
留言沒有很多,但有趣的是,沒甚麼人真正去想原po是不是真正有需要,實際上攻擊教會、覺得是「騙」洗衣機的人比例參半。
有人說,是因為近年騙徒變多,他們變得不相信人⋯
可是,首先給人定罪,然後要自己澄清自己的,不就是大陸的法律系統嗎? (在香港,在定罪前只是疑犯,定罪後才叫罪犯) 在甚麼時候,連這件事都接軌了?
後來有人回覆這是為戒毒中心「徵求」的,所有人都消失無影,撲去關注娛樂八卦。
各位網絡判官,網絡可以為你隱藏身份,但是隱藏不了你的人格。
後記:
打開Marketplace,二手洗衣機只不過是一件港幣$300多的電器,港幣$300,珍珠奶茶都買不了幾杯的金額,看到現在香港人的小人之心,嗯,挺有意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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